珠三角的城市户籍贫困规模逐年下降,从2007年的13.55万下降至2013年的9.21万,降速也在不断增大(图2)。分地市看,2007-2013年间,除了惠州市的城市户籍贫困规模有稍微上升外,其他八个城市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降(图3),这表明近年来珠三角整体的城市贫困状况在逐步改善。
图2 2007-2013年珠三角城市户籍贫困规模变化图3 2007-2013年珠三角各市城市户籍贫困规模变化
珠三角的城市户籍贫困存在地区差异。从绝对规模(贫困总量)看,广佛肇都市区的城市户籍贫困规模最高(55.6%),其次为深莞惠都市区(24.6%)和珠中江都市圈区(19.8%)。但从相对规模(即贫困发生率)看,珠中江都市区的贫困发生率最高(0.45%),广佛肇都市区次之(0.41%),深莞惠都市区最低(0.38%)(图4)。珠三角西岸的贫困发生率明显高于东岸,这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珠三角东西两岸发展的不平衡。
图4 2013年珠三角城市户籍贫困的地区差异
以县、县级市和市辖区为空间单元③,分析2013年珠三角地区城市户籍贫困的分布格局。广州和佛山是珠三角城市户籍贫困的高度集聚区(图5)。两地的城市户籍贫困人口占珠三角总量的47.76%,仅广州就占了37.48%。贫困规模排在前十位的区县有六个位于广佛两地,包括荔湾、越秀、海珠、白云、顺德和南海等。
图5 2013年珠三角城市户籍贫困规模分布
贫困发生率的分布图显示,广州的荔湾区、越秀区和海珠区,肇庆端州区,深圳罗湖区,珠海香洲区,江门江海区等中心城区的贫困发生率明显高于其他外围郊区和县(图6)。内城区成了珠三角城市户籍贫困的高发区,尽管有别于西方国家存在的内城贫困现象,但在政策上仍需对此加以重视,避免珠三角中心城内局部地区贫困的进一步加剧。
图6 2013年珠三角城市户籍贫困发生率分布
注释:①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面向城市户籍人口,不包含农村户籍人口,也不包含未入户当地的外来人口。②各弱势群体之间存在交集,如部分贫困人口既是老年人同时又是残疾人,因而各弱势群体的比例加和并不等于1。③东莞、中山以地级市范围为空间单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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